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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交通安全教育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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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顏美雀 - 本站消息 | 2023-12-06 | 點閱數: 862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1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54766 號函辦理。

二、交通部 111 年發布「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」

(一)自 111 年 11 月 30 日起,將微型電動二輪車(舊稱為電動自行車)正式納管。

(二)2 年內(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)車輛須完成掛牌、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。

(三)未滿 14 歲不得騎乘、不得擅自改裝、時速上限 25 公里。

三、教育部國教署發展微型電動二輪車課程模組及圖卡,新增於旨揭手冊之第 4 章,請強化學生對於微型電動二輪車之安全觀念。

四、旨揭手冊電子檔如附件,亦已上傳至「教育大市集」(網址: https://market.cloud.edu.tw/resources/web/1807735 ),學校可自行下載運用。

  • 交通安全補充教材手冊-高中篇機車騎車安全.pdf
    1) 交通安全補充教材手冊-高中篇機車騎車安全.pdf
  • 上路就4要5不.jpg
    2) 上路就4要5不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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